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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效力

拆迁补偿 2023-07-19 1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安置协议有法律效力,征收安置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依法订立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约定的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拆迁安置协议书不可以当产权证明。虽然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也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有权签订补偿协议。
    但是也不一定所有在补偿协议上签字的人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也有可能是没有获得授权,或者获得授权的家庭成员等。所以,在拆迁安置协议书上签字,是不一定能够证明房屋的所有权的,我国的不动产物权还是以登记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法律保护;义务依法产生后,受法律强制。依法签订的有法律效力。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法律保护;义务依法产生后,受法律强制。依法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认真遵守,双方无权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协议条款是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的拆迁协议,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应当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考虑。形式上拆除依法管理的房屋,当代管理人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有法律严格规定了相关条款,具体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各项信息都应该在补偿协议中约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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