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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没有欠款人的联系方式应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7-19 2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债不还钱的人。处理办法如下:
    1、与欠债不还钱的人进行协商沟通,以达到让对方还钱的目的;
    2、对欠债不还钱的人,可以申请第三方介入调解,可以找共同的朋友,也可以找权威机构,经过调解,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处理债权债务;
    3、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钱。法院经过判决后,对方依然不还钱的,课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1、有人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处理的一般是治安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所以当事人还可以采用协商、诉讼、申请仲裁等方式来处理欠钱不还的民事纠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如果欠款人联系不上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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