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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是男性的首付,婚后贷款没有还清,房地产证明书没有下来,下来后可以加女性的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3-07-20 0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具体解释如下:
    物权法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
    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
    至于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房管部门要求不一样。
    扩展资料:
    房产证加名分三种情况:
    1、无房贷加直系亲属名字的,业主到房屋交易中心办理;
    2、有贷款加直系亲属名字的,业主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再去房屋交易中心办理;
    3、房产证加非直系亲属名字的,则按照房屋买卖流程操作。
  •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是否加女方名字由该房产的所有人自主决定,其可以依法处分本人的房产,可以加女方的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与,赠与后的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婚前贷款购买房产,婚后是能加女方名字的,这属于婚内的赠与行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是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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