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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夫妻离婚,不要孩子扶养权的一方,可以不支付成年孩子孩子大学和结婚费用吗

离婚 2019-03-27 09: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本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夫妻俩一方有外遇想要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有外遇属于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额度和支付方式。
    若协商不成,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养孩子,则交由法院判决: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均不要,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
    因此,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由法院判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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