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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免责条款有哪些?

保险赔偿 2023-07-20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获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的;意外发生的;非疾病的;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永久致残,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的一种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较宽。相对于其他业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一般较宽,高龄者可以投保,而且对被保险人不必进行体格检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成立至少包含三个条件:
    1、有客观的事故发生,而且是不可预料、不可控、非受害者所愿的;
    2、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所遭受的伤害是客观的、看得见的;
    3、意外事故属于保险合同范围内的,是伤害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的直接原因或者说是近因。 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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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保险免责条款一般包括:
    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4.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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