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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合肥包河区,请问在那里法律援助律师

其他 2023-07-20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各地的区县级司法局都设有法律援助机构,公民遇到需要法律帮助的情况,自己无力承担律师费的,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 法律分析:最好找到当地的司法局去咨询,他们会告诉你到哪里找法律援助。如你能直接找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也可以。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部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本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实施法律援助。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 在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比如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具体的申请地点,根据具体的事项,以及《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确定。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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