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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1 0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有: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
    2.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不存在欺诈和胁迫的情形;
    3.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4.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婚前申请办理的,由财产所有权人一人到场即可,但婚后办理的,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2、申请机构应当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
    3、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材料需要真实、合法、充分;
    4、其他注意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 《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是应当将财产的证明以及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提交给公证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员应当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协议公证后只会提高协议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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