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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司法鉴某某果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保险赔偿 2023-07-21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司法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有权申请重新鉴定,但是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如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 司法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有权申请重新鉴定,但是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如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 这些情况下能申请重新鉴定:
    1、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2、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3、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4、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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