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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能否同时得到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

工伤索赔 2023-07-21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遭受工伤,应该要依法获得以下赔偿: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劳动者在不重复的项目上能够同时获得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对于因第三人造成的工伤,劳动者可以从第三人处获得医疗费、营养费等赔偿,但对于医疗费等重复性项目,社保经办机构等不重复赔偿给工伤劳动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造成伤害,符合工伤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
    就工伤赔偿而言,赔偿款如:医疗费、伤残补贴等均由社保部门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偿金)。
    就民事赔偿问题,这个本身不是同一个法律关系,可以另外要求民事赔偿,但是工伤已赔偿的部分,不得同时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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