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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次三年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将签订第三份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签订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我就不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几个月后我去劳动监察部门报告这种情况,那么这个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1 16: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与员工签无限期的赔偿标准为: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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