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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定交通事故赔偿费用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1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事故赔偿费用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如下:
    (1)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
    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赔偿抢救的相关费用外,还要赔偿相应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对其受害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等;
    3、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侵害人协商约定相应的赔偿费用,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或者调解委员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诉至人民法院。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规定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 交通事故赔偿费用计算标准是: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数额。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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