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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缴纳社保不是应届毕业生吗?

其他 2023-07-21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了社保算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在毕业时会有如下的特征:
    1、即将签订三方,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签订三方作为学校统计就业率的证明,很多学校在考生可以签订三方的时候就会开始督促学生赶紧签订;
    2、没有社保缴纳记录,在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后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会缴纳社保,存有社保记录;
    3、持有报到证,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交了社保将不算是应届毕业生。应届生的一般定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 办了社保还算应届生。应届毕业生,与是否交纳社会保险无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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