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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域名与商标冲突的主要表现?

其他 2023-07-21 1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域名与商标冲突的主要表现方面如下:
    一是注册的域名中含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名称。
    二是恶意抢注域名。
    三是域名注册在先。
    四是同一域名的标识部分存在多个注册商标所有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
  • 域名与商标冲突的表现形式具体在以下方面:
    1、域名中包含其他人依法所有的商标内容或名称;
    2、域名抢注;
    3、同一域名的标识部分存在多个注册商标所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被告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三)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
    (五)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
    被告举证证明在纠纷发生前其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且能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区别,或者具有其他情形足以证明其不具有恶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认定被告具有恶意。
  • 域名与商标冲突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恶意注册他人驰名商标为域名的心态;
    2、注册域名后长期不使用,并阻碍他人使用的;
    3、出于获取不正当利益,进而以高价出售、出租等方式转让该域名的;
    4、其他方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被告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三)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
    (五)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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