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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买的东西已经到了,但是我不想要,商家不同意退款。我怎么退款?

消费者维权 2023-07-21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根据合同处理
    如提交了退款申请,卖家不处理,请先不要着急,建议先跟卖家协商,若联系不上卖家或无法跟卖家协商一致,可以根据您的订单状态,参照如下方式解决:
    1、如您的订单状态为“买家已付款”
    从您申请退款开始,会给卖家48小时处理您的退款申请:
    a、如卖家在48小时内同意退款申请,或者一直不操作,则退款成功;
    b、如卖家点击“发货”,您的退款会关闭,如需申请退款需要重新提交申请哦。
    2、如您的订单状态为卖家已发货,或交易成功状态
  • 法律分析:消费者遇到卖家无正当理由不退款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 法律分析:你申请退款后要经过商家的审核,他们同意后会发你一个退货地址,你把货发过去就行了,如果商家迟迟没同意,可以在店里退货退款。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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