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行政复议 2023-07-22 0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形如下: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期间停止处罚吗
    复议期间一般情况下是不停止强制执行的,也就是说会继续执行,但特殊情况下不能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在以下几种情形下,申请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1、被申请人或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
    3、法律规定可以停止执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七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行政复议停止执行的情形有:
    1、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3、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法律依据:为:《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 行政复议期间,一般不可以停止执行。但是如果符合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的,则可以依法停止执行具体的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