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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租了3年,对方不租违约金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7-22 0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签订的合同上面应该有拖欠租金的违约责任的。直接按合同上面约定办就好了。一般都是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付房租累计达6个月,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承租人还是拒绝不予缴付,出租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缴纳应缴纳的租金。关于拖欠租金所产生的违约责任,这是出租人依法或者依约享有的合法权益。
    出租人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况下,既可以在要求解除合同、追讨拖欠租金的情况下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在向承租人追讨拖欠租金的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
    2021.
    1.1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东违约后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房东不赔偿也不退还定金,并且承租人与房东协商后房东也拒绝赔偿与退还定金的,承租人可以直接携带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违约条款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房东不予赔偿违约金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以给你造成的损失为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仅有口头约定的,也是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因此给你造成的损失的,协商不成的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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