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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工伤事故处理中的四不放过原则

工伤索赔 2023-07-22 0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工伤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指的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要求,对于工伤事必须严肃认真地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该原则是于2004年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中提出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
    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近期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决定派出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作出严肃处理。
  • 法律分析:处理工伤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指的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者。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 法律分析:工伤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指的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第四条 安全工作要立足防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今年(2004年)下达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各地区、各部门要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要加强监督考核,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幅度减少事故数量特别是事故伤亡人数。
    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对近期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决定派出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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