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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的企业是什么意思?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7-22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因为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1、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2、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3、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4、公示企业信息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 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不影响其诉讼的主体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行政管理目的是“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
    拓展资料:
    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律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等法定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
    第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企业营业存在异常需要及时的规避,公司经营异常的处理方式:
    1.没有按时年报的企业,补报年度报告并对外公示后方可申请移出,
    2.没有按时公示即时信息的企业,公示相关信息后申请移出,
    3.住所失联的,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重新取得了联系,或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后重新取得了联系,就能申请移出。
    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报告。
    2.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公司委托书(介绍信)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公司经营异常的影响具体如下:
    1、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后会一直都有记录。只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要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不会消除;
    2、满3年未依照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经营异常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及开设证券账户不批、参与政府招投标出局、前去购买社保被禁、办理银行贷款遭拒等一系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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