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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屋使用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

房屋租赁 2023-07-22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使用权证的房子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出租。原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的或虽未约定但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具备一定的条件就可以出租: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经产权人同意使用权房可以出租。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其所有权人一般是房管局或房管下属的事业单位,经其许可后可以实施出租行为。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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