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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门主任肿瘤,医院手术切除组织不知道哪个部位,原肿瘤术后复查仍在原位置,胆囊切除,这是一个大的医疗事故,医院应该赔偿我多少钱?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7-22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赔偿步骤如下:首先是保管、复制或封存病历资料,然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等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出来后,当事人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民事赔偿事宜,也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机构确定要赔偿后,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等具体费用。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 医疗事故赔偿的方式:由医疗机构按照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数额进行赔偿。且赔偿数额一般以医疗事故等级、医疗机构过失程度、损害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综合确认。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索赔的具体步骤:首先是申请鉴定该医疗事故,随后由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根据报告按法律规定计算医疗事故赔偿基数,随后计算赔偿总额,最后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会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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