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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买房,房产证只有丈夫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2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婚后房产只有一方名字属于共同房产吗
    1、婚后买房只有一方名字还属于共同财产。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双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婚前财产的范围有如下: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 婚后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所买,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那么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的,该房子就是夫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所买,那么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以对其主张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婚后只要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还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得房产,但夫妻双方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但归属于双方的,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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