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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范围是什么?

刑事赔偿 2023-07-22 1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赔偿可以分为两类:
    1、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
    2、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包含:无罪羁押赔偿,又称冤狱赔偿或错案赔偿,有错拘、错捕、错判三种情况。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一般是: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刑事赔偿可以分为两类:
    1、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
    2、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包含:无罪羁押赔偿,又称冤狱赔偿或错案赔偿,有错拘、错捕、错判三种情况。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一般是: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表现为违法采取强制措施、非法拘禁、殴打、虐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伤害、死亡等;违法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等等。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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