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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给我的工资和一开始说的不一样。我有录音。

讨薪 2023-07-23 0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不符合约定,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利用以下方法维权:
    1、首先和老板协商支付工资;
    2、协商不成,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
    3、或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4、要么就是到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应该每月按照规定的时间至少支付一次工资,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首先你有之前工资记录一定要保存好,然后你之前签的合同上面的工资组成你要有,另外他们后面没有签劳动合同本身就不符合劳动法规定,还有就是你跟公司那边的负责人微信联系什么的聊天记录要保存好,然后那你还要套话,就是你要明确的说出你的工资应该是多少怎么算出来的,那边承认的话,你就相当于掌握了很多有利的证据了,然后进行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因为我之前就遇到过,最后通过协调老板一分不少的把钱全部给我了。所以不要怕你就直接打你们公司那个片区的劳动局投诉电话说明你的情况投诉他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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