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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3 01: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哺乳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1、哺乳期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职工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哺乳期内被解雇怎么赔偿
    哺乳期被辞退属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的双倍工资,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另外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如果有相关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产假期间工资标准按基本工资算。
  • 哺乳期职工的合同到期,如果没有严重过错的,公司一般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也不能在此时终止劳动合同。而是要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如果双方决定不续签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员工在哺乳期能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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