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五五划分,我想咨询下医疗费怎么出?

交通事故 2019-03-31 11: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交通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之间时,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之规定,由交强险优先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减轻机动车的赔偿比例,事实上也即是机动车方将会面临承担更大的责任比例。但是对具体的比例,法律赋予地方司法部门及其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我们可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赔偿后,对于赔偿不足的部分,各方当事人依照下列情况进行赔偿比例的分担:
    1.事故认定书认定非机动车、行人无责,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承担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100%的赔偿份额;
    2.事故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承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方将承担80%的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赔偿份额;
    3.非机动车、行人被事故认定书确定与机动车承担同等责任的,那么机动车方将承担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60%的赔偿份额;
    4.机动车方被认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那么,其承担交强险赔偿不足额部分的赔偿比例为40%,机动车方、行人承担60%;
    5.非机动车、行人被认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机动车方实行无过错责任,依然需要承担10%的交强险赔偿不足数额比例。
  • 交通事故子女抚养费计算办法
    1、受害人死亡的
    (1)城镇居民为: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18);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农村居民为:
    未成年人:扶养费=(市公布)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8-N)(N<18)÷扶养义务人人数。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受害人伤残的,上述公式
    (1)、
    (2)再乘以伤残度(1级为100%,2级为90%至直10级10%计算)
    3、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范围。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4、赔偿总额的限制。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6、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或者造成死亡的,被扶养人还是胎儿,在他出生以后,也应该赔偿。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应有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
    重大的交通事故,很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一些幸存者也难免落下一些残疾。这对其以后的生活都会有影响。根据受害者,所评定出的伤残等级,再参考当地的生活水平,给付其子女的抚养费。伤残越重,给的钱越多。
  • 交通事故责任按什么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在民事赔偿方面,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责任过错程度各自承担赔偿责任。其中致人伤残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宿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