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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孩子午休吵算不算扰民?

业主维权 2023-07-23 1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楼上天天在晚上二十二点到凌晨六点之间跳绳且时间过长产生巨大噪音算是扰民。跳绳时间较短、没有产生过大噪音或者未在休息时段跳绳的,一般不算扰民。法律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
    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形成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和其他日常活动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互谅互让解决噪声纠纷,共同维护声环境质量。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 楼上小孩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乱跑算扰民。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即为扰民,属于噪音污染。

    法律依据: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 楼上小孩乱若是在晚上二十二点至次日六点的属于扰民。若是孩子的家长对此又不闻不顾的,受害人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个人自己的权益。若是行为人有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行为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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