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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买的黄金。明天可以换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7-23 2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买的黄金饰品是能够退换的,最好带着购物小票、发票一类的购物凭据会更方便一些。
    也能够到其他黄金店铺进行售卖。其价格都是依照现价,差距不会很大。不管原金店或其他金店,条件都是必须加一部分加工费或损耗费一类的费用,一般10元/克-30元/克之间。
    店家还需要做秤量、查验等一系列工作来查验黄金饰品。有时候,是实际分量不是你其时买的分量,因为首饰在佩戴进程中有损耗,那只能平等分量,加店家规定的多少钱一克折旧工费,多出来的分量按现买价买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法出售产品,顾客有权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产品除外:
    (一)顾客定作的;
    (二)在线下载或者顾客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产品;
    (三)交给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产品外,其他根据产品性质并经顾客在购买时承认不宜退货的产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顾客退货的产品应当无缺。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产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顾客支付的产品价款。
    退回产品的运费由顾客承担;经营者和顾客另有约好的,按照约好。
  • 一般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可以在七日内进行退换货,但黄金价格每日都在变动,建议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一般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可以在七日内进行退换货,但黄金价格每日都在变动,建议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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