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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厂里签了合同,本来是按18一小时算的,但是我请假他们说我旷工。然后扣我钱。按15一小时算这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4 0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是说法律规定旷工应该扣多少天呢?一般来说,法律上不会这么去规定的,但是说,旷工扣钱这是单位的,旷工扣钱,这是单位的规章制度,一般来说都会扣1到3倍的,
  • 法律分析:按劳动合同法,任何罚款都是不允许的,属违法行为,因此,所谓旷工可以扣不超过日工资的三倍的说法是错误,劳动法没有此条文。旷工属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按劳动法规定,单位可以按单位规章制度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但规章制度应不违法、通过法定程序制订并向员工公示。
    如果没有单位制度没有规定,或制度制订程序不合法,即使旷工超过三天,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法律分析: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扣一天工资即可。但是,如果员工的旷工行为直接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可以要求赔偿,而不能一律规定为扣工资。
    公司“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之规定明显免除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应属无效。扩展资料: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是有权利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公司还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也就是对于不主张员工权利的公司,作为劳动者是有理由与公司解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的。
    在工作生活中遇到了公司以这种名义克扣工资时,作为劳动者,公司如果按照三倍扣除工资,这是不合理的,有理由也有权利与公司进行理论。如协商不成,建议马上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来进行投诉,由该行政部门介入查处,坚决杜绝这种不合理规章制度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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