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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后出资买房是否算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4 0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没有明确约定房产的归属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并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民法典》规定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没有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一、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1、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父母婚后全款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且登记自己名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4)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婚前财产的范围有如下: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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