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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前买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1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还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在一方婚前就已经签订完毕的,而且使用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申请了银行贷款,房屋也是登记在其名下的,则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另外,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同时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该房屋就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房子婚前买的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结婚之前,夫妻两个人的其中一个人来出钱购买的房子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1、协议分配,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分配;
    2、协议不成的,平均分配;
    3、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1、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不同的情形确定:
    (1)如果父母在婚前出资购买的,登记在一方名下,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除外;
    (2)如果婚前以个人财产全额购买,登记在当事人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
    (3)如果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买,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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