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债务追讨 2023-07-24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报债权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债权人的身份证明、债权申报表、债权人享有债权的凭证;以及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书面材料和证据等。如果债权是连带债权的,也应当予以说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 债权申报需要的材料:
    一、债权申报表;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三、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四、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
    五、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 债权申报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债权人的身份证明、债权申报表、债权人享有债权的凭证;以及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书面材料和证据等。如果债权是连带债权的,也应当予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巴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