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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2016年3月份认识了一个外地男朋友,交往一段时间后,他称家中父亲去世回家,后面就称办丧事钱不够,在这一年多时间一共给他打了四万多元钱,都是用支付宝和微信转账的,也没写借条,现在他说来我们福建莆田了又不肯见我,我现在怀疑他是在骗我的钱,而且微信转账时显示的不是他的名字,而是显示(**凤),以前的聊天记录删了,9月份到现在的微信聊天记录和他发的语音都保存着,请问我现在要去他当地法院起诉他,需要些什么证据才能起诉呢?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谢谢您!!也没写借条,请问我现在要去他当地法院起诉他,需要些什么证据才能起诉呢?

债权债务 2019-05-20 13: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QQ聊天记录可不可以作为证据在法院被提起,作为证据被法院所采纳?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三条 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   
    (三)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   
    (四)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   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   第九十四条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   
    (二)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转账记录只能证明对方收到了钱,不能证明是否是借款,但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借款款必须是双方的,也就是说,必须对方也承认,才能生效,如果对方承认借款,那就是完整证据,如果对方不承认,那就必须有别的证据与此相印证,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
    因此如果想要追讨债务,必须尽心债权债务确实存在的证明,这就需要转账单之外的证明,当然,如果仅仅只有转账记录,仍然可以起诉。

  • 1、对于借贷关系而言,借条是十分有利的证据;
    2、录音录像,那怕是偷录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德,目前法庭也是会采信的。
    3、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也是证据之一。又如银行的取款凭证、转帐凭证;双方往来的短信、QQ留言等,都是合法的证据,你可以加以采集。
    总之,民事诉讼只要有适格的原告,在起诉状中写明被告的是谁,请求解决什么问题、根据是什么、理由有几条,同时起诉的事情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属于民事诉讼范围。这四个条件同时具备了,就可以起诉。至于能否胜诉,那是另一回事。
    从上文的表述中,我们可以得知,即使债权人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借条并不影响债权人的诉讼权利。但要想获得诉讼胜利的话,那么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了,像录音、证人证言等也是可以的。
  • 您好,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债务的,
    1、您本人可以以债权人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债务人。
    2、可以向法院主张滞纳金,如果债务人认为滞纳金过高的,也可以向法院要求减少,具体数额将以法院判决为准。
    3、判决执行取决于被告是否有财产,如果判决下达后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判决还款的,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名下财产,由法院将被告名下等额财产予以拍卖,从而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详细诉讼程序您可以来电或面谈,律师在审查您的相关证据后,会为您制定切实有效的诉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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