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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执行到2000多元,对方欠我10万元,法院给我2000多元,我没有停止执行这样的期限

刑事辩护 2023-07-24 1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 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多久可以执行到钱
    1、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六个月可以执行到钱。一般规定法院从立案那天开始起算的,当然根据特殊情形和事由可以由人民法院决定延长强制执行期限。对于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和执行书等,对方当事人若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强制执行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很明确。各级法院也都是按照规定办理的。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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