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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死亡后,女方再婚末生育,国家有哪些补贴

其他 2023-07-25 10: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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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独生子女去世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如下:若独生子女出现意外死亡伤残的情况,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的家庭;独生子女父母死亡伤残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标准各地不等,各种情况不等,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救助金一般在5000—10000元。
    法律依据:独生子女去世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如下:若独生子女出现意外死亡伤残的情况,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的家庭;独生子女父母死亡伤残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
    救助标准各地不等,各种情况不等,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救助金一般在5000—10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独生子女去世具有失独家庭扶助金的帮扶制度。国家规定有规定扶助金,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夫妻双方都可以领取特别扶助金。法律依据:独生子女去世具有失独家庭扶助金的帮扶制度。
    国家规定有规定扶助金,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夫妻双方都可以领取特别扶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针对海南独生子女补贴政策的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海南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如下:
    1、夫妻双方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发证之日起夫妻双方每月领取不低于100元的奖励费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计入奖励对象的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业、住房、扶贫救济以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法律依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发证之日起每月领取不低于一百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具体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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