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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贷款签了合同,但是我没借出来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7-25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有一方签字,另外一方长时间没有签字,该借款合同无效。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借款合同,双方协商后必须签字确认,然后才能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款合同未签字满足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借款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借款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贷款签合同了,贷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没下款,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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