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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虚拟商品,它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我在商家没发领取链接之前在平台申请了退款,但是商家拒绝了,之后发出了商品领取链接。要我去用验证码加群领取。 我没去加群,客服打电话告诉我,商家发了网盘二维码,但我没有打开与商家的对话框。 商家以商品已发送为由拒绝退款。 我觉得没有去收货,虚拟商品没有泄露。应该可以退款的。 我的问题是,我这样要求他们退款是无理取闹吗。 在我没有去加群收货,商家以虚拟商品已发出为由拒绝退款是合法的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7-25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应该要牢记维权时限,比如七日无理由退货。
  • 不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可以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上投诉,可以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
    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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