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左眼1.0,右眼无光感,可以判断多少级伤残?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5 16: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主要根据视力以及视野结果来判定分级。视力最严重的表现为无光感或者仅有光感,较严重程度是矫正视力小于或等于
    0.02,以此类推
    0.
    1、
    0.
    2、
    0.
    3、
    0.
    5、
    0.8都是视力分级标准。视野最严重的是视野小于或等于8%,以此类推,视野小于或等于16%、24%、32%、40%也是分级标准。目前眼部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为一级到十级,其中一级伤残的标准为双眼无光感或者仅有光感级伤残标准为一只眼睛有或者是无光感,另外一只眼睛矫正视力小于或等于
    0.02,或视野小于或等于8%级伤残鉴定标准为一眼矫正视力小于或等于
    0.5,另一只眼矫正视力小于或等于
    0.8,双眼矫正视力小于或等于
    0.8。外伤导致眼睛伤残需要到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去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
    一、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小于等于
    0.02,或视野小于等于8%;
    三、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小于等于
    0.05或视野小于等于16%,双眼矫正视力小于等于
    0.05或视野小于等于16%。
    法律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第九条 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
    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
    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一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 法律分析:
    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02,或视野8%(或半径5°)。
    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
    关于眼睛的工伤鉴定,也有分为十个等级,根据等级的一次增加,伤残的程度依级减少,所以赔偿的金额也依次减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