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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伤者没有住院,去医院检查治疗,保险公司只报医院费用,其它车费,吃饭费用不报销,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5 1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可以找事故责任方或者其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支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受伤一般不可以报医保,都是由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如果肇事者不赔偿或者找不到肇事者,可以先行报销,也就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发人之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判决。若你负全责的就要承担所有医疗费用。至于保险报销,一般可报八成,其余两成由车主自负,住院费用按省地标准超出范围无待报。额外扶助医疗(门诊外费用)无得报。
    进口治疗药无得报。总之一切费用双方协商解决,按制度及保险条文规定执行,也体现社会制度的优越与和谐。遵章守法履行公民义务是每个人的责任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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