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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付钱转给别人,说用完了还给我,现在联系不上钱能追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3-07-25 1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 一、转给别人的钱怎么追回
    1、转给别人的钱的追回方法如下:
    (1)及时与对方沟通;
    (2)联系客服,让客服与对方沟通;
    (3)如果对方拒不退还,事主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对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起诉流程怎么走
    起诉流程如下:
    1、写好诉状,交到法院的立案庭;
    2、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内会通知当事人是否立案;
    3、若决定立案,将在7日内预收案件的受理费,并在立案后2日内交审判庭;
    4、庭审程序有庭审准备、法庭调差、法庭辩论、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 借给朋友钱,没有借条但有转账记录能要回来。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是从第一次讨债之日起2年内。经过法院的查证,如果债务确实存在,法院会判决当事人还款。如果当事人仍不还款,银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当事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的行为。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将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比如不能乘坐高铁等,最后,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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