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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摔伤,没有驾驶证,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吗?

工伤索赔 2023-07-26 09: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骑摩托车摔伤如果是一般外伤,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如果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参保人员意外受伤,如果医疗费用等在报销范围内的,农村医疗能报销;对于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报销比例是5万~8万元(含8万元)的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骑摩托车摔伤一般是可以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但是如果存在第三方事故责任的,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农村合作医疗则不可以报销。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
    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法律依据:《卫生部关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根据确定的新农合健康体检项目的收费标准,结合医疗机构提供的优惠条件,合理确定新农合基金支付标准,使提供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能够接受,使新农合基金能够承受,使受检者能够满意。
    体检工作完成后,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根据新农合健康体检服务协议和医疗机构的申报材料,对医疗机构已开展新农合健康体检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将体检机构、受检者名单、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等广泛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举报的,方可将健康体检经费拨付至医疗机构。
    不得采取预算安排或预拨的方式,将健康体检资金直接划拨给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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