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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想问一下,失业救济金20号发放后,我在工作中签了劳动合同,公司帮我交了当月的社保。我想问一下这个月的失业救济金是否需要退还_?

社会保险 2023-07-26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
    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 失业救济金是指劳动者暂时丧失工作和劳动收入后,在等待就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失业救济金申领条件为: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五、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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