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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没有申请结婚证,结婚买了车,三金等,但女人生活不好,离婚,有一个女儿,离婚男人能得到什么,已经结婚两年左右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27 1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结婚证的情形下,不存在离婚的说法。对于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协商分割共同财产,也可以去法院要求分割。不管有没有构成事实婚姻,也不管有没有结婚证,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是会受理的。只不过没有领取结婚证并且没有构成事实婚姻的双方不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法律分析: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不能存在婚姻关系,所以不需要离婚。若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的,由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专有的除外。下列财产应属个人财产:一方同居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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