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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做,但是老板没钱给我结算工资,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7-27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板不给结工资的处理方式:可以先与老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该部门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仲裁委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如果老板少给工资,可以这样做:
    1、可以向老板索要
    老板少给工资,在明确原因后,自己算好少给的工资是多少,然后向老板提出。如果老板同意补回你,你也可以问一下补发工资的具体的时间。
    2、向有关部门反映
    老板少给工资,可以向老板说明情况,如果多次询问,老板都没有补回工资的明确说明的时候,可以向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足;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还可以通过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讨要工资,或者到社保局进行举报。

    3、向法院起诉
    老板少给工资,而已不打算补发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也可以进行报警。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处的“无故拖欠”应理解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
  • 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工资:一是可以采取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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