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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借给别人银行卡,电话卡,但并不知情!是否触犯法律

网络诈骗 2023-07-27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为人借钱进行赌博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对其处以相应的治安处罚;若其赌博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还可以对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银行卡借出去被他人用来赌博的,不承担责任。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行为人赌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他人借钱用于赌博的行为一般不属于诈骗,但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属于无效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事人借钱用于赌博的,该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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