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没有财产就不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对夫妻的婚姻关系进行处理即可,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如果有孩子的,还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的,可以协议也可以诉讼。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二)坚持照顾女方利益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四)公平原则;
(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六)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原则;
(七)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即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 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损害他人利益。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一般子女在两周岁以内的,由母亲抚养;子女在两周岁以上未满八周岁的,由法院根据双方实际生活水平等,综合考虑后选择最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判给抚养权;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