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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户口迁移到我家后,孩子户口能不能上外公外婆家?

其他 2023-07-28 0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一定的情况下,孩子的户口可以落在外婆家。
    新生儿登记户口时,可以随父亲或者是母亲任何一方的户籍,而如果随母亲上户,母亲与外婆同在同一户口簿时,新生儿户口可以落在以外公或者是外婆为户主的户口簿上。
    要看具体情况。孩子的户籍必须落户父母户籍地之一,也就是如果孩子妈妈的户籍在外婆家,孩子就可以落户外婆家。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 法律分析:小孩的户口一般是不可以跟外公外婆的,这种情况不符合相关户籍政策,孩子的户口只能随父亲或者随母亲,只有特殊情况下才有可能把孩子的户口转到外公外婆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正常情况下孩子户口必须跟随父母户口其中一方,也就是说如果母亲的户口还在原地未迁移,孩子的户口可以随母亲户口落户在外公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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