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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全责医药费由谁出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8 0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肇事方若不想承担受害人非医保用药的医药费赔偿,可以与对方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医药费责任方出。依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看事故责任是怎划分的。一般伤者的医药费由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责任方出,如果伤者全责,那么对方就不需要付医药费;如果双方都有责任,那么肇事方只能垫付他责任范围内的医药费;如果肇事者全责,则肇事者作为责任方应对伤者医药费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责任人对交通肇事的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标准是有法定要求的,具体的法律条文如下: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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