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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残,误工费按事故时间总共23天,还是按医院证明21天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8 0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误工费的时间计算应以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或者司法文证审查确认的医疗时限为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是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机会和劳动报酬的赔偿,被告若确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定残后仍从事一定工作的,可以相应折抵误工费的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计算误工费从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时间开始,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计算误工费的截止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也就是根据误工时间确定截止时间。但是如果受害人被定残的,误工时间的截止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的那一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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