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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按时给予抚养费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子女抚养 2023-07-28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对方不按时给抚养费的处理方法如下: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法律分析:离婚后对方不按时给付抚养费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对方有支付能力但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抚养的,一方可以代为未成年子女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判决抚养费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对方不按时给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对于夫妻离婚或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当事人凭借离婚协议依法起诉被告,同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不需要等到庭审结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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