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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异地报销的问题

社会保险 2023-07-28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异地住院可以报销。选择异地住院进行报销需要提供本地转诊单,否则报销比例可能降低,按照规定参加医疗保险、属于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合疗异地能报销,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报销,凭结算票据、每日清单等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法律依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可以跨省报销。  异地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
      所以,异地住院是可以异地报销的,但是要住院所在医院提供相关的单据以及资料,才可以回到原住址的相关医院进行报销手续的办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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